新疆垃圾车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经过严格的售后服务培训,必须持有驾驶证者方可开车。
2、在车辆进行操作前,首先检查车辆各种操作开关是否处于关闭位置或初始位置。确认车辆的运行不会造成任何伤害。
3、车辆的运行和操作,必须在安全和适于工作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所有的保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必须到位。
4、避免任何涉及安全的**操作。在工作中,操作者绝不允许离开操作系统。
5、工作时,在后门旋转半径内严禁站人。在提升过程,提升架翻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6、在使用提升装置过程中,提升架上严禁站人。车辆一旦出现故障,立即停止车辆的运行,马上排除故障。严禁车辆带病作业,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7、车辆出现故障时,必须由专业人员来维修,排除出现的故障,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保修期间,应先通知售后服务人员。由于操作不当而导致的故障,售后服务人员不负任何责任。
8、车辆进行保养或维修时,车辆必须处于熄火和制动状态。
9、在打开后门进行维修时,必须有安全支撑装置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多人进行保养和维修时,维修人员与操作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注意安全防护措施。保持正确、可靠、及时地联系和沟通,操作人员未经维修人员的授权下严禁启动车辆或进行危及安全的操作。当一人维修时,应在车辆明显位置设置(车辆维修中严禁操作)等字样的警示标志。
10、在移动车辆之前,提升架和后门必须处在初始状态和关闭状态。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辆两侧的横侧板上严禁站人。